今天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召開發布會,宣布《關于加快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亮點一: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監管平臺
根據征求意見稿,北京市將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監管平臺。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開放、共享原則,組織建立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住房租賃監管平臺通過鏈接網絡交易平臺,為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后臺數據支持,由網絡交易平臺為租賃當事人提供住房租賃信息發布、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交易資金監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信用評價等對外服務。網絡交易平臺應當符合住房租賃監管平臺要求,其運營主體可以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行行業組織、商業網站運營者等。具體要求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
亮點二:符合條件家庭子女可在租房所在區上學
根據征求意見稿,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條件的,可以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租金補貼。
值得關注的是,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并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家庭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關于非京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規定,依法申請辦理其適齡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具體辦法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
亮點三:京籍租房可辦理戶口登記遷移
承租人為本市戶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卡或申領居住證。
住房租賃各方市場主體可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對其他相關方進行評價,評價信息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予以認記錄和披露。
相關部門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記錄、累積的市場主體的評價信息和核查結果,為市場主體提供差別化服務、增加內容和擴大服務范圍,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此外,還規定,出租人應確保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布局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間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標準等。
其他亮點:
1. 租房合同期內不許隨意漲租金。
2. 租金最好按月收取。
3. 合同終止后3個工作日內房主就應退回押金。
4. 出租期間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出租住房。
5. 房東在租賃期間出售住房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6. 租賃期間房屋若買賣繼承贈與,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7. 打擊二房東。租戶不得擅自轉租、合租。
如對《通知》有意見與建議,請于2017年8月25日17:00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傳真:59958635
郵箱:zhufangzulin@126.com(記者 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