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勞簿”不是任性借口
“功勞大了,多少人反對,他也不放在眼里”“在與其談話時,他上來就表功,說自己獲過哪些榮譽,干過哪些事,對其違紀違法行為閉口不談”……近日,河北省涉縣更樂鎮紅街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學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曝光,從種種事實來看,居功自傲是其“踩線越軌”的重要原因。
因為忘我工作,把一個貧困村變成全國聞名的小康村,張學林過去被群眾親切地稱為“紅鐵人”,并先后40多次被授予“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然而,面對成績和榮耀,張學林沒有化激勵為動力,以更飽滿的工作勁頭來回報組織和人民的信任,反而沾沾自喜、自我膨脹,開始目無法紀,放縱個人私欲:工作中獨斷專行,為其“恩人”辦落戶;用人上任人唯親,培植家族成員和親信;行為上肆無忌憚,侵占村集體資金……張學林就這樣一步步偏離了正確的軌道。
在現實中,大多數黨員干部在成績和榮譽面前,都能保持謙虛謹慎的態度。但也不乏一些“張學林”式的黨員干部,有了一點成績后,就迷失自我,放大個人作用,以功臣自居,把成績當作任性的資本,不僅放松自我要求,甚至還產生“回報”心理,認為自己“拿一點,占一點”都是理所當然的。縱覽近年來落馬官員的案例,可以發現,有不少黨員干部就是在這種心理的驅使下,從剛工作時的踏踏實實變為走上重要崗位、獲得榮譽之后的貪污腐化。
居功自傲心理的產生,從根本上說,其實還是個人理想信念不堅定,宗旨意識不牢靠,才會簡單地把工作成績歸功于個人,忽視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根本作用。
為人民服務是每一名黨員干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工作出了成績,應明白功勛章“有你的一小半,更有黨和人民的一大半”,沒有組織的培養和群眾的支持,個人是干不出這么大成績的。而自己獲得的榮譽稱號,也不僅含有對之前工作的肯定,更飽含了組織和群眾對自己今后的期待以及更高的要求。
此外,張學林的案件也警示我們,紀律面前沒有特殊黨員,不論功勞多大,只要違反紀律,都將受到懲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若以為有了“功勞簿”就有了任性的特權,最終只會留下悔恨。(彭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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