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處簡陋露天停車場的收費可以“還價”
海都閩南網訊 車子發生事故,被拖進停車場,停了5天,被要了1000元拖車費、2200元吊車費、150元停車費。這天價停車費讓南安的黃先生難以接受。前日,黃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68111稱,這家南安梅山寶發停車場還不給正式發票,沒轍只好暫時不去放車了。據了解,該停車場未按標準收費,甚至可以討價還價。
停車場:天價拖車費還可以講價
黃先生說,2月3日他的車發生單方事故撞了墻,后來車被拖到梅山寶發停車場里,前天他要來放車時,被告知這筆昂貴的拖車費,他無法接受。
前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家停車場。停放著的許多車輛,有些是因事故,有些是因違章。一位婦女自稱是工作人員,幫黃先生復印了身份證,還拿著紙筆在計算黃先生該交多少錢。
停車場的辦公室內掛著一張個體營業執照,并沒有公示停車收費標準。記者詢問為何沒有停車收費標準時,這位婦女一邊算一邊說,“別人怎么收,我們就怎么收,這里都是這樣的”。
為何收費會這么貴?這位婦女算了一筆賬,一般拖車都是1000元,吊車因為要從洪瀨那邊調,而且那輛車撞得很嚴重,吊車弄了好幾個小時才搞定,所以收費會比較貴點。而小車每天的停車費是30元,摩托車是10元。5天下來,就是3350元。
看了看這筆錢,黃先生有些心疼。他說要等明天再來放車。放車時還要拖車,婦女插了一句,“明天拖車的話,我們一般是200元,就算你100吧,給個油錢就好”。
部門:收費樣樣超標不是個別現象
停車收費標準不僅要有,而且必須執行。南安市物價檢查所林所長介紹,根據泉州市物價局2007年《關于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如5座以下的客車,拖運在20公里以內時,清障車拖運費為200元/次,動用吊車收費(含清障車拖運費)為400元/次;超20公里范圍則要加收6元/公里的拖運費。
對于行政暫扣車輛停放收費,南安市物價局2008年《關于重新核定南安市行政暫扣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確規定,如果是在露天停車場停放的小轎車,為5元/次·輛。這家停車場沒有公示物價標準,明顯是違規。未按收費標準執行,依法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林所長說,目前很多停車場存在同類現象。由于拖車費、吊車費規定的標準過低,很多商家表示賺不到錢,只好根據市場情況抬高價格。物價檢查所將依法對存在違規的停車場進行查處并處罰。
針對此事,昨晚南安交警大隊梅山中隊張隊長稱,該停車場屬個體經營,調配拖、吊車等業務依市場方式運營。如停車場內確有收費不當,車主可到交警部門反映,中隊將予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