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10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吳雅靜 通訊員 張金壇 蔡慶耀)聲稱可以幫助有信用污點的人員辦理信用卡或銀行貸款,并可以消除信用污點,實際上卻是將該銀行卡倒賣給他人獲利。7月10日上午,晉江警方在偵辦一起詐騙案件時,連帶破獲一起案中案,遠赴江西抓獲并帶回兩名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嫌疑男子。
近期,晉江警方在偵辦一起冒充網購平臺客服,以網購商品質量有問題需退款為由詐騙9萬余元的案件時,發(fā)現該筆詐騙款被轉到一名30歲左右的山西陽泉男子孫某的銀行卡中。警方立即趕赴陽泉找到了孫某,經過調查發(fā)現,孫某的銀行卡是被別人騙走了。
據孫某說,因為自己有信用污點,無法辦理信用卡,今年3月中旬的時候,他通過手機網上廣告,找到鼎盛金融有限公司。該公司聲稱可以幫助孫某辦出額度為5萬元的信用卡,成功后只需支付600元的抽成。
孫某隨后與該公司工作人員到某銀行辦了一張銀行卡、U盾、網上銀行,并將新辦的銀行卡、盾、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密碼交給該公司工作人員“走流水”消除信用污點。沒想到,過了幾個月,信用卡一直都沒有辦下來,后來公司也關門了,更沒想到其銀行卡成了詐騙分子的工具。
通過進一步偵查,民警發(fā)現該金融公司負責人、32歲的山西人武某已經跑到了山西忻州,并正在準備重新開新公司。民警立即轉戰(zhàn)忻州,并當場抓獲武某及一名21歲的員工于某。
據武某交代,他們詐騙的對象主要是一些有信用污點的人員,假稱可以幫這些人通過銀行卡“走流水”消除污點后辦出信用卡或銀行貸款,實際上卻是將受騙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含密碼、U盾含密碼、綁定的手機卡等打包,以600元至2000元的價格賣掉。而有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公司銀行卡則可以賣到一兩萬元。
由于嫌疑人承諾3個月內可以辦出信用卡或貸款,卻都無法兌現,所以他們每3個月左右就會換個地方繼續(xù)行騙。
目前,武某和于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被晉江警方刑拘,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