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批:五年制高職
1.一般五年制高職:綜合素質評定合格,根據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職最低投檔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招生院校已事先公布最低錄取線(不得低于當年五年制高職最低投檔控制線),則在學校公布的錄取線上擇優錄取。
2. 五年制高職體育、藝術專業錄取:綜合素質評定和專業考試合格,根據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職最低投檔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生源不足,報省教育廳批準后適當降分。
(四)第三批:中等職業學校(含體育、藝術專業)投檔錄取辦法
綜合素質評定合格,(體育、藝術專業需專業考試合格)根據考生志愿和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投檔。
(五)同分投檔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檔錄取。
2.五年制高職(含師范類)同分考生投檔辦法:優先投政策規定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在招生計劃未完成情況下,依次按投檔總分、學科總分、數英總分、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投檔。
十一、凡已參加2017年“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推免保送并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經中考報名后由市中招辦直接投檔錄取,不能再參加2017年中考。
十二、省委、省政府引進人才子女照顧政策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三、中招錄取通知書加蓋福州市中招辦錄取專用章后生效。
十四、《2017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的解釋由福州市中招辦負責。
十五、受平潭綜合實驗區委托,平潭綜合實驗區2017年中考中招工作相關事宜由福州市中招辦根據《2017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代辦。
福州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