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頻繁跳槽
用人單位難收回成本
“現在的實習生無法獨立完成工作,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入職培訓,公司要付出大量的人力成本和財力成本。因此,我們給的實習生工資沒有正式職工高。”針對實習生的薪資待遇問題,濟南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招聘的劉女士認為。
同時,實習生頻繁跳槽、工作時間不固定也是不少單位擔憂的問題。“有的實習生來了沒有兩個星期就突然不來了,還有的學生因為學校里的課程經常請假,這些情況也是發生過的。”劉女士說。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出現了專門發布實習信息的網站,供企業尋找合適的實習生。登錄這類的網站發現,實習崗位需求比較多的是銷售、財務和輔導老師類的工作,實習報酬一般在每天最低50元、最高150元左右。對于實習時間,實習公司給出了“硬杠杠”,一般要求每周實習4天至5天,還有的實習公司要求每周實習6天。
專家:簽訂實習協議約定實習時間和補貼
“很多兼職實習的大學生都有過被拖欠、克扣工資,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遭遇。由于相關法律的空白和維權意識的欠缺,很多侵權事件最終都不了了之。”濟南市勞動監察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
為保護實習生權益,去年4月,教育部印發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要求實習單位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并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
據上述相關負責人介紹,實習生是指在校學生到企業教學實習和頂崗實習,屬于非正式雇用的勞工。這種實習不是勞動者的就業,應該屬于勞務關系。目前接到的侵權案例中,實習生遭遇意外傷害事故的案例較多,實習生雖然不受勞動法等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的直接保護,但這并不意味著法律規定的勞動最低標準和條件等可以不遵守,發生傷害事故,應走人身損害賠償程序。
針對實習中的權益保護,上述相關負責人建議,實習生不論實習期長短,都要和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實習協議,約定實習時間和實習補貼,并要求用人單位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使自己的權利更有保障。選擇正確的實習渠道也非常重要,由于校招企業都是先與學校簽訂協議,出現意外學校會出面聯系解決。因此,正確的兼職渠道是維權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