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17年清明節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為法定節假日。清明放假,但不少人仍要堅守在工作崗位上,那么清明節加班工資怎么算?清明節加班的加班費有多少?
2017年清明節放假安排
根據勞動保護法等相關條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加班,用人單位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凡在4月4日(清明)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2日、3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清明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節假日(4日,清明當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2日、3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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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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