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破除評聘脫節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要對職稱評定進行科學評價、注重實績,必然要求對評價機制進行創新。只有身處本領域,對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體會的評價主體,才能夠對人才作出更科學的評判。
以往職稱評定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評聘脫節現象,即評職稱的不是用人主體、用人主體恰恰沒有評職稱的權限。大部分的職稱評定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尤其是高級職稱的評委會基本是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成立的評委會。這就導致評審人對于人才的評價難以深入其工作一線了解觀察,進而導致人才職稱的評定最終只能通過論文得以反映其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論文、唯資歷等消極現象,而這也間接催生了學術造假、花錢發論文等不正之風。
與此同時,評聘脫節也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困擾。只看職稱或論文聘用來的人才可能并不符合實際用人需求,而工作實績突出的人才卻因評審僵化導致評不上與其能力相稱的職稱,人才發展因此受限,用人單位也陷入尷尬。
為此,職稱制度改革從兩方面著手改進。
一方面,豐富職稱評價方式,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單獨建立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吳江認為,這一改革體現了“內行看內行”精神,評價人才的方法很多,但是要注重業內評價,“比如搞農業的,就得農業專家來評定職稱,搞中小學教育的,就得搞中小學教育的專家來評定,不能讓大學教授來評中小學教師,這樣才能更加科學地評定人才水平的高低。”
另一方面,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
“一些高校、大型企業,他們的人才評價標準可能比政府組織的評委會標準更加嚴格,也更加符合用人實際,評價自己用的人可能也會更加謹慎。這就可以把評審權下放給他們,讓他們自己評價人才。”俞家棟說,“這在節約政府運行成本的同時,也促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主管部門要做好事后備案,也要做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