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繼續加強社會面管控的公告
(2022年第89號)
根據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勢,為切實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爭取盡快實現社會面清零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國慶節假期后繼續加強對社會面的管控。
一、管控時間從10月8日0時起,解除時間根據疫情形勢確定。
二、管控范圍為城四區及土左旗金川區域。
三、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從事特殊性質的工作崗位外,實行居家辦公。
四、各中小學、幼兒園暫緩開學、開園,大中專院校封閉管理。
五、公交車、出租車(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除外)、網約車暫停營運,保障城市基本運行和疫情防控相關的車輛憑證通行。
六、除民生保障、物資保供等維護社會基本運行和核心功能的單位外,其他經營場所暫停開放或經營。
七、全市統一部署開展核酸檢測,廣大居民群眾要主動配合完成核酸采集,確保“應檢必檢”,對未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實施“青城碼”彈窗提醒。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