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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高招細則出臺 取消七項加分高考最多加10分
今年我省高招細則20日出臺,《細則》規定,今年高考定于6月7日—8日舉行。其中,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均為300分,考生總分為各單科卷面成績之和。
《細則》還再次確定了我省減少和規范后的高考加分項目。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考生投檔時加10分”等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
同時,保留烈士子女,山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設區市及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并將在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需要提醒的是,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照顧政策的,在錄取時,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多的一項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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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5年高招推出六大新政 七項加分被取消
福州新聞網5月21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許含宇)高考將至,今年高招有何新政?錄取規則有沒有調整?加分項目包含哪些?昨日,省高招委、省教育廳聯合出臺的《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我省今年高校招生考試、志愿填報、錄取照顧政策等內容作出規定,其中六大新政值得關注。
本報特邀招考部門相關人士對專業限定、錄取規則、加分項目調整、志愿填報以及信息公示等內容予以詳解。
非特殊院校(專業)
不規定男女生比例
新政:今年,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高校不得限制統考外語語種。
解讀:關于男女生錄取比例和統考外語語種,今年我省對這兩類內容的限定和限制給予了說明。而去年的細則并未詳細提及這些內容。
關于殘疾考生,去年的提法是: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要將其妥善安排在合適的專業學習,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而今年的提法更加直截了當,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5項全國性加分
和2項地方性加分取消
新政:今年高考加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變化較大。我省今年明確取消了“體育特長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和“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照顧政策的,在錄取時,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多的一項照顧政策,即考生最多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顧。
解讀: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考生投檔時加10分”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
同時,保留烈士子女,山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設區市及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并將在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