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昨日出爐。該細則對今年高考時間、考試科目、填報志愿時間、錄取批次和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等做了具體規定。
泉州市各中學高三學子都進入最后緊張的沖刺階段,奮力拼搏,迎接即將到來的高考!
高招有五大變化
與去年相比,今年高招政策有五大變化。
變化之一:嚴格執行高考加分政策意見,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考生投檔時加10分”等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烈士子女,山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設區市及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并將在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按規定,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照顧政策的,在錄取時,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多的一項照顧政策,即高考最多只能加10分。
變化之二:認真組織實施教育部直屬高校、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高校面向農村招生專項計劃,增加農村學生上優質本科高校人數。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原則上與高校自主招生同時進行。省屬本科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安排在文史、理工類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進行。
變化之三:允許設區市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和高職高專院校,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面向當地招生,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變化之四:今年特別規定,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高校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變化之五:招生紀律更加嚴明,各高校不得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模進行招生或違反計劃管理要求調整計劃;不得擅自擴大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規定的項目范圍、招生計劃;不得違反規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標準錄取考生、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高中教育階段,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替考生填報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義向高校收取與招生掛鉤的任何費用;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高考高招日程表敲定
今年高考高招日程表確定,考試定于6月7日至8日舉行,仍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模式,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均為300分,考生總分為各單科卷面成績之和。
2015福建高考高招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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