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和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試行)的通知》(閩教基〔2006〕76號)和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教基〔2013〕11號)精神,我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將于2018年1月13日-15日舉行。為做好2018年1月我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1.報名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方可報名:
(1)2015、2016級普通高中在校生。
(2)2013年以后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的社會考生。
(3)2016、2017屆普通高中結業生中需要重考的考生。
2.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20日--30日,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
(1)普通高中學生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2)社會考生到所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2018年1月13-15日(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請各設區市通知所轄縣(市、區)及學校按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認真做好報名組織與考點考務安排工作。
2.考試科目
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政治、信息技術,各科考試大綱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考試大綱》。
3.考點設置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及《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加強普通高中學業基礎會考標準化考點建設和管理的通知》(閩考院會〔2015〕4號)文件精神,我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
三、數據處理
1.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須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進行報名,應在做好考生信息修正和增減后,再進行報名工作,以確保報名信息的準確性。
2.學校系統管理員應打印出考生預報名花名冊(在“學考管理系統”中考試管理/05_考生報名確認里,選擇學科,導出Excel),由班主任、學生核對,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提交上報,以避免出錯。
3.信息技術上機考試報考時,學校必須先使用“學考管理系統”進行報名,之后導出考生報名數據庫及相片,再導入深圳卓帆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考生信息采集系統”進行編排、上報等。
4.各設區市教育招生機構須認真填寫2018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筆試科目統計表等材料(詳見附件2、3),并于12月5日前上報我院會成處。
5.聯系人:林時雨,聯系電話:0591-86215703,郵箱:ksyhcc@mail.eeafj.cn
附件:2018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時間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1月3日
據了解,本次修訂的各學科考試大綱適用于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針對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乃至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的各學科考試大綱將根據新的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另行修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