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縣 (市、區) 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在本區域內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指定報名現場確認點。考生本人應于2016年11月8日-11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報名材料為:本人有效戶籍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規定的其他證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復印件1份。
2017年應屆畢業生同時須提交由縣(市、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往屆畢業生同時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
非福建省戶籍考生同時須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和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證明(證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學校出具),相關材料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審核確認。
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同時須提交由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3.各現場確認點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對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準確性進行校驗。考生本人應認真核對現場確認點打印的報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一經確認,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現場確認時,須繳交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160元(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費〔2015〕267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