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護能力
(六)加強安全教育演練。各級教育、安監、宣傳等部門要指導中小學幼兒園認真實施《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意見》,全面落實安全教育課程,推進安全法規知識進校園進課堂,確保每學年安全教育課程不少于12課時;充分利用科技館、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毒品預防教育基地和社會實踐基地等,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加強與廣播電視、手機媒體、公交電視、戶外傳媒合作,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加強應急反應機制建設,健全完善應急疏散演練預案,將安全演練納入學校常規管理。
(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各級教育、司法、公安、綜治、法院、檢察等部門要聯合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養;充分發揮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作用,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宣傳力度,提高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法制(綜治)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法治安全教育的職能作用,繼續拓展法治宣傳載體,豐富宣傳形式,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八)加強毒品預防教育。各級教育、公安等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禁毒工作實施意見》,按照《福建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規劃(2016-2018)》(閩禁毒辦〔2015〕113號要求),把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通過毒品預防教育“五落實”(大綱、教材、課時、師資、教學),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在開學、畢業、全民禁毒宣傳月期間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專題活動,有效提升在校學生識毒、防毒、拒毒能力,實現校園無涉毒,畢業生不涉毒。
四、齊抓共管,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九)做好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強未成年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聯防聯控機制,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村(居)和社區支持,深入開展重點水域、重點路段安全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巡查,補充、完善水域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標牌、減速帶、隔離帶、防護欄等安全設施。通過家訪、家長會、告家長一封信、手機短信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及家長發布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責任意識。
(十)強化學校周邊治安和交通治理。校園周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組織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依法開展查處、取締違法經營場所活動,及時消除校園周邊各類不安全因素,不斷健全校園周邊治安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和幼兒園及其周邊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查處不法分子滋擾校園行為。防范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未成年人無證駕駛、駕乘摩托車、超標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及駕乘車輛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努力解決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周末乘車難問題。
(十一)加強學校及周邊經營市場管理。各級文化、城市管理、工商管理及食藥監督等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繼續嚴把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學校周邊經營戶銷售不衛生食品和劣質學習用品、玩具等違法行為。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堅持疏堵結合,對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的經營者堅決依法查處,引導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者辦證辦照,規范經營。繼續加大廣告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危害未成年人的虛假違法廣告。
(十二)加大文化市場監管力度。各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網吧、游藝游戲娛樂場所、歌舞娛樂場所、出版物經營場所、網絡信息的監管。文化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行為。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要加強對涉及未成年人讀物和網絡游戲出版的監督管理工作,深入開展“掃黃打非”進校園,嚴厲查處傳播危害未成年人成長的淫穢、色情、暴力出版物及網絡有害信息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