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近三年內平均招生不滿20人,畢業生社會需求趨于飽和,對口就業率低于60%的中職專業要撤銷停辦。這是從福州市教育局下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秋季福州市中等職業學校擬新設專業和撤銷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福州市教育局規定新增專業要以教育部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為依據,規范名稱設置,符合學校“一校一策”專業建設發展規劃,對接地方和產業發展,鼓勵開設與福州新區和“海絲”核心區、自貿區建設需求的主導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相對接的緊缺型專業,學校新設專業不超過2個。新開設的專業必須有經費保障和校舍、儀器設備、實習實訓場所、圖書資料、數字化教學資源等基本辦學條件,以及與專業教學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申報開設公安司法、醫藥衛生、教育類等國家控制專業及《目錄》外專業,應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報省教育廳備案后開設。
據悉,對于辦學條件無改善、專業師資不足、教學質量不高、專業技能證書無法按《目錄》要求取得的,以及在近三年內平均招生不滿20人,畢業生社會需求趨于飽和,對口就業率低于60%的專業要撤銷停辦。(記者 齊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