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施行近15年的《廈門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將要修改啦!近日,市法制局在市政府網站發布《等三部法規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意見。
按照市法制局發出的草案征求意見稿,此次對法規進行修改,是為了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優化營商環境,依據的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等規定。
根據草案征求意見稿,《廈門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擬修改的幅度不大,只涉及兩個條款。(一)將第十二條第二款“建設項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設施建設,經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實施。”修改為:“屬于建設項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設施的,市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審批過程中,通過多規合一管理綜合平臺征求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意見。”(二)第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屬于建設項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設施的,市規劃部門在竣工驗收階段的規劃條件核實中進行指標復核。”
此外,《廈門市節約能源條例》《廈門市消防管理若干規定》也將修正,總體幅度都不大。
市法制局表示,公眾可登錄“廈門市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或者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廈門日報 記者 吳海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