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小伙小李(化名)與小林(化名)在同安一家KTV上班。為了多賺些錢,小李私下向顧客銷售酒水,不料被小林發現。幾天后,小李被上級開除,他懷疑是小林告的狀。
2014年3月14日5時許,小李帶著刀來到KTV附近,正好看見小林在早餐店吃飯,于是拿著刀沖了進去,在砍傷小林的手指之后,連夜逃離廈門。
2014年12月19日凌晨2時許,小李在江蘇昆山被民警抓獲。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小李與小林達成和解,同意賠償小林經濟損失人民幣3萬元。
近日,小李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同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