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醞釀警務機制調整的消息,昨天有了新進展,市公安局介紹,從4月1日起,島內思明和湖里兩區的派出所,交警從派出所剝離出來,成立交通管理專職隊伍,派出所不再承擔公安交通管理職能。
警方表示,此次警務機制調整首先在思明、湖里兩個分局啟動,重點是把公安交通管理職能從派出所剝離出來,成立交通管理專職隊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道路交通法規賦予的道路交通管理職責,各派出所(含邊防派出所)不再承擔公安交通管理職能。
改革后,思明、湖里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將按照警務實戰化要求,落實日常勤務和特殊勤務相結合的全天候勤務模式。“交警中隊”這個稱呼,將重回公眾視線。警方介紹,各交警中隊負責本轄區的道路交通類警情的接處警,直接接受市局110指揮中心的警情點對點調度和交警支隊交通智能指揮中心的勤務調度。
值得一提的是,漳州和福州等地的交警大隊是歸交警支隊管,而調整后的思明和湖里交警大隊,雖然在警情上接受市局110指揮中心和交警支隊交通智能指揮中心的調度,但仍歸思明和湖里公安分局管。
警務人士介紹,警務機制調整的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構建更加暢通優化的道路交通環境。
通過進一步優化交通警務機制,將建立與城市道路運行特點相適應、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體系,實現公安交通管理水平與城市化、機動化相協調,使公安交通管理體制更順、機制更好、職責更清、效率更高、效果更佳。另一方面,派出所也能夠集中精力做好社區治安防控和其他基層警務工作。
此次調整主要是對公安交通管理職能進行優化配置,對市民日常事故報警和交通違法受理等均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