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體育場地開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4年起,廈門市屬學校的體育場地可根據實際開放情況,獲得一次性改造補助及日常運營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一次性改造補助主要用于新開放學校場地改造、設施翻新、添置操場器械、改善夜間照明、安裝門禁閘機等支出,按學校不同情況予以補助,每所新開放學校(校區)補助標準不超過30萬元。日常運營補助主要用于學校運營維護相關的人員、場地設施更新、夜間照明電費等支出,按學校不同情況予以補助,每所學校(校區)每年補助標準不超過20萬元。
各區可參照市屬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經費保障標準,自行制定經費保障機制,所需經費由區級財政承擔。各區屬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經費安排和使用情況,納入市對區教育局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并作為市對區教育附加競爭性分配的評分指標。
《通知》鼓勵在確保學校安全及教學等工作秩序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學校體育場地設施的社區服務功能,提高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利用率,滿足學校周邊居民健身需求。
(海西晨報記者 林妙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