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增加車位有效供給,進一步緩解“停車難”。近日,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國資委5個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廈門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專用停車場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專用停車場(位)在滿足自用且不涉及安全問題的條件下,應在空閑時段向社會車輛開放,提供錯時停車的共享利用。
通知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專用停車場(位)提供錯時停車的,經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委托,可由本辦公場所物業管理單位或從事停車管理的企業(以下稱為“停車場管理單位”)具體實施并相應收取車位停放(不含車輛保管)費用。
停車場管理單位應制定錯時停車管理制度并在顯著位置進行告示,應對共享車位進行專門標識,配有工作人員或通過智能化設備對共享車輛及其人員進出場和車輛按位停放等進行現場管理。向特定對象的車輛提供錯時停車的,可與其簽訂共享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計費規則、收費方式等內容。實施前,停車場管理單位應向區建設部門備案,向市級停車信息系統上傳錯時停車信息。可以采用按時計費或按次計費,計費標準按照不同停車場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管理,并按規定上報發改部門。原則上,錯時停車收費可用于分攤停車場管理單位因停車場共享利用而產生的管理成本。
錯時停車管理制度還應明確超時停放車輛處置管理要求。停車場管理單位可以對有3次以上或一次超過24小時的超時停放社會車輛,不再提供錯時停車。(海西晨報記者 張玲玲)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廈金號”盾構機刀盤順利下井2025-04-27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