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工作人員正在對在港漁船實施安全隱患排查。 徐勝 攝
11月7日,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全市漁業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市漁業協會,各區、漁業公司、漁民合作社,相關街道、漁村負責人30余人參加了會議。
此次會議旨在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落實省政府有關指示精神,確保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
會議通報了省、市關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原文傳達了《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海洋漁業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海洋漁船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關于漁業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最新通知精神,部署開展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專項大整治行動,并從海上避碰規則、通導設備及安全設備安裝使用要求、防污染及垃圾分類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培訓和講解。
此前,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通過狠抓責任定位、隱患排查、安全教育三項具體措施,堅決防范和杜絕各類海上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此次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專項大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以下10個方面內容:是否擅自改變作業類型、方式或擅自改變船舶用途,擅自加裝或改裝設施設備包括漁具的;漁船安全設備的配備,重點檢查救生衣、救生筏的數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漁船助航設備的配備,重點檢查北斗、A1S等安全終端是否按規定安裝,是否安全終端欠費未續費及故障未報修未報告,或漁船出海后北斗、A1S等安全終端是否全程開機使用;漁船通信設備是否配備,重點檢查中高頻,甚高頻,應急示位標雷達應答器等是否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漁船消防設備是否配備,重點檢查滅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帶)以及電氣等設施設備是否老化、破損,是否存在洞油、短路或滲透等安全隱患;是否超乘員、超裝載、超抗風力、超航區在敏感海域航行作業;職務船員是否按規定配齊,普通船員無證出海生產作業的突出船長身份的核實;船員臨水作業是否穿著救生衣,是否穿連體雨衣作業;是否實際編隊編組、同出同進、定時聯絡;核定乘員10人(含)以上的漁船。(記者郭欽轉通訊員孫仁義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