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服務中心應該建多大?隨著人口的增加,衛生服務場所如何分布?這些廈門都有章可循。
導報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日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下發《廈門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指導意見》。《意見》明確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標準,各項標準均在國家和省標準基礎上有所提升,相較同類型城市的標準也有所提高,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留足空間。
至于衛生服務中心的建設規模多大,原則上按每個街道(鎮)設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建筑面積不小于2000平方米,并根據設立的護理康復床位適當增加建筑面積。
目前,廈門島內外新增小區不少,同時,隨著這些小區的建成,入住的市民也逐漸增加。那么,在入住市民增加后,社區的衛生服務如何跟上?《意見》指出,服務人口規模超過10萬(常住人口)的街道,每新增5萬-10萬人口,應按標準增設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距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步行超過15分鐘的片區可根據人口實際居住情況增設社區衛生服務站;標準化村衛生室建筑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