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將研學納入日常教學活動中,“研學團”越來越熱門。不過,研學到底怎么做?等同于春秋游嗎?近日,廈門市教育局出臺《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研學進行了規(guī)范和加強,同時明確了研學機構的評定標準。
根據《意見》表述,研學實踐活動有五個原則:教育性、實踐性、安全性、公益性、創(chuàng)新性。通俗來說,就是一定要在校外進行,“以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還要有課程。
《意見》表示,研學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安排在每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進行,是占用課時的;每學年累計時間,小學是4天-5天,初中是5天-6天,高中是5天-7天;開展的年級是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以及高中一到二年級。
廈門市教育局還明確指出,研學實踐活動要結合本區(qū)本校實際,小學階段以鄉(xiāng)土鄉(xiāng)情為主,初中階段以區(qū)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充分利用國家、省、市、區(qū)級研學基地(營地),紅色革命遺跡,歷史名勝古跡,華僑和閩臺文化基地,閩南傳統(tǒng)工藝所,高新企業(yè),以及博物館、美術館、科普館、高校科研院所等優(yōu)質研學資源,以年級、班級為單位統(tǒng)一組織。
在費用的收取上,要提前告知家長,且在家長自愿的前提下收取。其中,對貧困家庭學生要落實減免費用等優(yōu)惠政策,保障每一個學生享有平等參與的權利。
廈門市教育局表示,學生參加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情況將納入各類優(yōu)秀學生的評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個人評價體系中,也納入德育工作測評、評優(yōu)評先等學校綜合管理考評的重要內容。
《意見》還透露,廈門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還將遴選、掛牌一批市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供學校開展研學實踐活動。
這是廈門市首次遴選市級的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營地)。據悉,營地的建設與服務標準按照營地規(guī)模、設施設備、周邊資源、師資力量等分了79個指標,總分700分來評定。達到600分的為甲級,推薦作為省級研學營地培育對象;達到550分的為乙級,予以準入和掛牌;達到500分的為丙級,列入市級研學營地培育對象。
基地也有相應的72個指標,總分600分。它和營地不同的是,營地必須要有住宿,基地不需要。不過,同樣需要能至少同時容納200個學生開展活動的場地,要有全天候、全方位實時錄像監(jiān)控等設備設施,要基地15公里以內有醫(yī)院等周邊資源等等。按照評價標準總分分值達到500分的,為甲級,推薦作為省級研學基地培育對象;乙級(達到450分)予以準入和掛牌;丙級(達到400分)列為市級研學基地培育對象。(海西晨報 記者 許蔚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