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其中,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福建2所高校入選,分別是:
廈門大學入選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福州大學入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附完整名單:
什么是“雙一流”大學?
“雙一流”指的是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2015年10月24日,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要求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為核心,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堅持“以一流為目標、以學科為基礎、以績效為杠桿、以改革為動力”的基本原則,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一流大學的標準是什么?
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是經過長期重點建設、具有先進辦學理念、辦學實力強、社會認可度較高的高校,須擁有一定數量國內領先、國際前列的高水平學科,在改革創新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成效顯著。
一流學科的標準是什么?
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應具有居于國內前列或國際前沿的高水平學科,學科水平在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中進入前列,或者國家急需、具有重大的行業或區域影響、學科優勢突出、具有不可替代性。
“雙一流”以學科為資助主體 每5年調整一次名單
“雙一流”是以學科為資助主體,突出以一流學科建設帶動一流學校建設。2015年10月教育部網站上發布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稱“要圍繞主干學科,強化辦學特色,建設若干一流學科,擴大國際影響力,帶動學校進入世界同類高校前列”。
“雙一流”建設名單將不再一層不變,會打破“身份固化”,引入競爭機制。2017年1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實施辦法》明確高校“雙一流”建設每5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建設高校實行總量控制、開放競爭、動態調整。
從“雙一流”的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意味著在未來我國的高等教育建設或將朝著更加科學化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