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甘肅頻道消息近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將《甘肅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送審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15年7月15日前提出意見。管理條例送審稿提出,污染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源,責任人將被追刑責,最高或將并處10萬元罰款。
據了解,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屬內陸濕地和水域生態系統類型,主要保護荒漠區中特殊成因的內陸河流生態系統和以候鳥為主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總面積8.81777萬公頃。管理條例送審稿提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保護區核心區。確因科學研究需要必須進入保護區從事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在核心區、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排放標準。在保護區實驗區內拍攝影視和開展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的,應當遵守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記者 李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