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紀委會對秦升的處罰方案原本是停賽6場,但在上級部門的指令下不得不改為停賽半年……足改兩周年,足管中心今年1月也已正式注銷,不過這并不意味著足球改革已經能夠與主管部門的行政指示“脫鉤”,雖然撤銷足管中心的目的是為了脫鉤,然而,現階段足協作為社團機構甚至比原來還需要接受更多的指令:從三外援出場U23新政,到國奧打中甲的計劃,再到秦升禁賽半年,背后都有體育總局的干預和影子。關注足改的人士認為,這說明足球改革進程的發展模式有必要重新審視。
從去年底開始,體育總局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密切關注足球的改革進程,甚至在籃球項目改革中,也提到了足協改革的經驗教訓,“目前有些中心的改革是違法違規的”,這其實就是指摘足管中心的改革出現問題,在人事改革進程中,甚至出現員工打官司告贏中國足協的情況。從這一個切入口,體育總局對足改的關注范圍不斷擴大,關于俱樂部大投入、青少年球員上場、奧運隊伍組建甚至紀律處罰的干預,讓市場化程度高的中國足球發展出現偏離方向的步調,一些政策,諸如限制外援、23歲球員首發、國奧打中甲以及重罰秦升等等,都出現了與足球運動管理規律不相符的情況。
去年底,中國職業足球發展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引起了媒體和社會廣泛關注。而最坐不住的就是體育總局。此前很少出現的體育總局新聞發言人,兩次就足球改革發聲,一次是在2016年12月30日,關于中超高薪引進外援等話題的談話,一次是在2017年1月5日,關于大規模海外并購、俱樂部燒錢嚴重、外籍球員收入過高、不重視青訓等問題的談話,對用好規則和政策杠桿鼓勵長期培養本土球員,對調節、抑制高價引援,合理限制球員過高收入,對完善俱樂部青訓體系和梯隊建設等都有過具體的闡述。體育總局明確表態,正會同中國足協和有關方面積極研究引導措施,確保職業足球健康發展。這就是足協出臺三外援和U23新政的背景。而按中國足協的節奏,實行外援“3+1”應當是在2018年,3外援則根本沒有考慮過,如果要考慮也是比較長遠的問題。至于在中超(中甲)聯賽中,每場比賽18人報名名單中至少要包括2名U23(2017賽季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國內球員,同時,首發11人中至少有1名U23國內球員。這個激進的做法,更不在足協的近期計劃中。
而關于國奧的組隊思路,總局對足協原來請洋帥的計劃也不太滿意。今年1月4日,總局發布《國家體育總局新聞發言人就體育社團改革發展接受記者采訪》,里面提到“優秀運動員、教練員是體育事業的寶貴財富,特別那些曾取得過優異運動成績、在國內外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和較高知名度的體育人士……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吸收他們進入各級體育社團領導機構、擔任領導職務,既有可能性、又有必要性。”在這個思路下,除了姚明就職中國籃協主席,體育總局期待更多優秀運動員走上仕途,在足球領域,孫繼海、邵佳一被總局看中,希望他們參與組建國奧。而為了磨練2020年東京奧運會代表隊,總局更提出“國奧打中甲”的計劃,此舉除了鍛煉國內年輕球員的目的,更是為體育總局的奧運戰略服務。
如果說國奧組建和職業聯賽的若干政策還涉及到國家層面的話,那么小到秦升和孫世林的處罰干預就過細了,這對足協內部的正常工作也造成相當程度的困擾,對秦升等人的處罰不僅未能及時作出,而且紀委會原來的處罰決定也被全盤推翻。體育總局公開表態:“堅決反對球場暴力,將繼續推動樹立中國足球良好形象。”這也意味著,對中國足球的具體關注還沒結束。例如,對天價球員,體育總局最近也明確表示,還會有更嚴格的整肅措施出臺。
中國足球的問題,根子在體制機制。調整改革中國足協,實行與體育總局“脫鉤”,加快推進“去行政化”,就是向政社不分、管辦不分、事企不分等痼疾開刀,目的就是讓專業人辦專業事,使足球按照自身規律運轉起來。而體育總局頻頻在足球具體事務上過問甚至動手,也讓足球界人士感到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