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為公積金繳存和貸款分屬不同公積金中心,無法辦理委托還貸業務而煩惱?好消息來了!9月21日起,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正式上線“省內跨中心沖還貸(即逐月提取還貸)”業務。屆時,只要在省內(除廈門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或貼息(組合)貸款的,均可在繳存地的服務大廳辦理跨中心沖還貸業務。
9月20日,記者從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石獅管理部獲悉,此前的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只允許繳存地及貸款所在地均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的職工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辦理。最“受傷”的,就是因工作變更,導致公積金貸款和新繳存分屬不同公積金中心的購房群體。
新業務上線后,主貸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繳存地在本省內(除廈門外)的,只要已經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或貼息(組合)貸款,都可以在繳存地辦理“省內跨中心沖還貸”業務,這將大大減輕貸款職工家庭的還貸壓力。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同公積金中心可辦理對象范圍有所差異,以當地公積金中心公布為準。
比如,李先生及其配偶此前在福州辦理了一筆公積金(組合)貸款并開通了沖還貸業務,后李先生因工作調動,公積金繳存地變更為泉州,他的沖還貸狀態變更為撤沖。此時,李先生便可攜帶相應材料前往泉州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辦理“省內跨中心沖還貸”業務,用于償還在福州辦理的公積金(組合)貸款。同樣的,如果是其配偶繳存地變更,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申辦“省內跨中心沖還貸”業務。
其中,公積金繳存地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的職工,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和還款代扣卡原件,到泉州公積金中心各服務大廳窗口均可辦理該業務。每月15日,系統將根據借款人上月在委托銀行的貸款還款金額,自動清分并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以轉賬的方式直接劃入還款代扣卡內用于抵還貸款。值得注意的是,該業務目前僅支持線下辦理。同時,如果主借款人未辦理“沖還貸”業務,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不能辦理“省內跨中心沖還貸”業務。(記者 康清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