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洪姐,要不是你的專業和細心,這次調解不會這么順利!”近日,在石獅市交通事故調處中心室內,60多歲的蘇某及其家屬握著調解員洪真真的手,感激地說道。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去年年底,在石獅市金相路與香江路交叉口,蘇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與陳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車損人傷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雙方對此次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后蘇某感覺胸痛難耐,經醫院檢查后出具病歷,診斷其左側4根肋骨骨折、左肺下葉挫傷伴膨脹不全、腰2椎體壓縮性骨折等,住院9天后出院。
“我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3萬余元。”蘇某表示。“你都60多歲了,哪有什么誤工費?”陳某所在保險公司認為蘇某已到退休年齡,不應該將誤工費計算入內。在調解室內,蘇某與保險公司代表爭執不下。
調解員洪真真及時介入調解,她仔細查看蘇某提交的材料。“腰2椎體壓縮性骨折”這幾個字引起她的注意,因為根據傷殘鑒定標準,腰椎體壓縮性骨折達到1/3即可認定為傷殘,那相關的賠償金額也會與未構成傷殘不一樣。“根據蘇某提供的材料能夠證明其事故前處于工作狀態,并因此次交通事故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繼續工作,誤工費這部分是有權要求賠償的。”洪真真耐心疏導,擺事實、講道理,并提醒蘇某針對腰椎骨折的傷情進行鑒定。
此后,經鑒定機構評定,蘇某的腰椎壓縮性骨折超過1/3,評定為十級傷殘。最終經過協商,蘇某獲得各項賠償款13萬余元。
“幸好有這么專業的調解員幫忙主持調解,我才能拿到足額的賠償款。”蘇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讓每一名當事人的訴求得到及時回應,讓每一起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調解,讓雙方當事人懷著期望而來、帶著笑意而歸,這是洪真真的工作目標,也是她最真誠的心愿。據悉,洪真真曾獲評2019—2021年度全省人民調解先進個人。今年以來,她已成功調處交通事故糾紛114件。
(記者 楊德華 通訊員 莊英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