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3月25日訊 新聞背景: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加強地名文化保護暨清理整治不規(guī)范地名會議,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要重點清理整治居民區(qū)、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guī)范地名,加強地名文化保護。(3月23日新京報)
大唐逍遙王:支持,確實應該改,不然感覺沒有中國歷史元素。
山東付彪:地名是最能體現(xiàn)一個城市人文底蘊的地理信息,特別是一些老地名,有源遠流長的文化積淀,有事過境遷的煙雨滄桑,是城市變遷的刻痕印記。凝聚著一地百姓乃至在外游子的一種鄉(xiāng)愁。擅改地名,也折射出一地政府官員浮躁的政績觀和功利的文化觀。
誰用了我的昵稱了:文化還是要包容,有些規(guī)劃的地名不一定有多好。可以根據(jù)實際來命名。
Mr_海波:如果一個城市失去了自己的文化,那么還有特色嗎?想一想你去旅游,是會去有文化底蘊的城市,還是去新興城市?
關注大泉州,來看有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