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日訊 來自泉州市人社局消息,該局下發《關于2014年泉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企業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等月調增標準。
本月起,被鑒定為一至六級傷殘職工,傷殘津貼在原有的基礎上,每月分別調增226.8元、214.2元、201.6元、189元、176.4元、151.2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配偶、孤寡老人、孤兒、其他親屬每月分別調增100.8元、100.8元、100.8元、75.6元;被鑒定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者的工傷職工,每月可領取的生活護理費,分別為1870.5元、1496.4元、1122.3元。
泉州市社保中心相關人員稱,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是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的,他們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去年泉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4895元,月平均工資為3741元,比增315元,測算出上述調增金額。(海都記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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