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泉港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城鄉低保對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防止其因病返貧,此舉惠及全區9000多名困難群眾。
根據方案,被保險對象為納入泉港區2017年度城鄉低保群眾、農村五保戶和散居孤兒等,保險期為一年,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其中,保險責任分為意外傷害和意外傷害醫療。意外傷害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傷殘,按最高4萬元給付意外傷害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傷害在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屬于基本醫保范圍內的合理醫療費用,對100元以上部分按90%予以賠付,最高賠付金額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