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收入動輒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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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的公共收入,到底由哪些構成,如何分配?就此,本海都報通過海峽都市報大泉州big-qz、海峽都市報閩南網微博等渠道,發布問卷調查表,收回有效問卷160多份。
從調查情況看,7成受調查者選擇沒有公示過這些收入,僅5%的人表示物業有過公示,另有23%的人則表示“沒留意”。
對于是否該公開,近98%的人認為物業應主動公開,近8成的網友還認為應公開所有細項。
在認為不需要公開或不在乎的人中,約8成網友選擇了“忙,無暇顧及”,其余的人則認為“分攤到個人的錢不多”。
1.電梯等廣告費
電梯廣告是最普遍的小區公共收入。走訪的15個小區中,12個都有。有的小區,從大門處到電梯內,你能看到10多個廣告,視聽和框架廣告都有。即便是拉個橫幅廣告,有的每月也要上千元。
泉州市區田安路武夷花園,共11棟樓400多住戶,公共收入主要靠電梯廣告,一年收入七八千元。而福新花園城,電梯口有視聽廣告,電梯內還有4塊框架廣告和一塊視聽廣告。業主王女士說,小區一直沒有電梯廣告,3年前換物業公司后才有的。這些電梯廣告加戶外廣告,一年創收約9萬元。
目前泉州電梯廣告,多為分眾傳媒廣告公司和廈門灝景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經營。分眾傳媒公司稱,每個梯位價格全年打包,付的廣告費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但具體價格也是“商業機密”。
不過,一位物業人員爆料說,實際的廣告費比說出來的要高。他所在的公司,一部電梯一年的視聽廣告費是3700元,框架廣告費是1500元,一部電梯一年收益是5000多元。
嘉琳廣場物業公司負責人幽默地說,如果他們要賺這個錢,他們有110多個梯位呢。
2.臨時停車費
在停車位緊俏的市區,路面臨時停車收費,也是一些小區營收大頭。去年上半年,湖心商業街小區的臨時停車費和車位出租收入,就達22萬元。物業公司透露,去年上半年,該小區的公共設施經營總收入共約28萬元,而其物業管理費和車位管理費是81萬余元,公共收入占總收入的近3成。
從去年7月起,福新花園城小區內施劃了20個停車位,最高峰時是35個,半年的停車費收費約20萬元。根據去年財務報表,小區的物業費收入是150余萬元,而小區總收入是197萬元。
當然,不是所有小區物業都能賺到這筆錢。一些經適房、老舊小區等就沒有這筆收入。
目前在泉州中心市區,一個地下臨時停車位月租是400元,再加上70元管理費,不少物業這部分的收入每月都在數萬元。有物業公司人士爆料,有的物業,停車位收入可占物業管理費的3成。
3.場地費和進場費
場地費,包括進場費,是小區物業把守大門的一大收入。這筆費用,得靠位置賺錢。
洛江較偏的經適房杏園小區,幾年才能收取一次活動場地費,賺了100元。洛江區的吉源花苑小區,10年前的廣場活動費就是1000元。福新花園城外的小廣場,去年的場地租賃收益近4萬元。
在市區和昌花苑小區,連公益項目的舊衣回收箱進駐,一年也得繳幾百元。
類似的東西,還有智能快遞箱、自動販賣機等。“泉州智能快件箱”公司有關負責人說,除了進場費外,公攤電費也還要另外收。
另外,移動、聯通、電信等進駐小區,每年也要交數千至1萬元的信號覆蓋費、場地管理費等。有物業人士透露,如要新增基站要另外給錢;有的基站用了小區的電,收的電費都更貴。
不過,一些項目到底要多少錢,相關負責人都稱是商業機密,不便透露。
4.五花八門的收費
調查發現,物業公司愛接新盤,看中了和裝修相關的費用。
一位物業人士介紹,從業主交房到使用的那幾年,賣沙的、賣建材的進場,都要繳交進場費。以他曾在的江南某小區為例,一個賣沙的承包進場就要交10萬元,連敲墻、搬運的都要交錢。
此外,還有做房產中介的,為居民提供增值服務的,利用物業用房、會所等賺錢的。
物業創收的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調查還發現,有物業進軍團購業務的。
在洛江的三盛四季公園小區,除了電梯廣告、裝修裝飾公司入場費外,小區物業還從事團購代理服務。在小區內,多處都可以看見團購服務的公示標志牌,售賣紅菇等土特產。一名小區業主透露,此前物業公司讓業主做過一份問卷調查,似乎提醒業主他們要“利用公共設施經營”,包括業主是否愿意讓物業在小區開設便利超市等。
是否公示? 大多都是隱形收入
走訪這15個小區,記者隨機詢問小區業主,大部分業主都稱沒看到這筆錢的公示。而記者了解的大部分物業公司,也諱莫如深,將這筆動輒幾十萬的收入當成了隱形收入——也有物業直言,這是商業機密。
福新花園城的業主王女士說,這部分收益應該是被物業公司拿走了,物業并沒有向業主公示,“我知道這錢是我們全體業主的,但沒有誰真正站出來”。
在武夷花園小區,記者遇到的多名業主,并不知道這部分收入屬于他們所有。
相對來說,南方物業企業管理的太平洋花園、西湖豪庭小區、湖心商業街等小區,每年都主動公開張貼本小區的收入支出,有的還將報表印發到業主手中。
如何分配?
有的與業委會分成
對于有公開小區公共收益的,如何分配這筆錢,也各有差別。
湖景花園物業采取結算后,與業委會采用分成。同樣的還有湖心商業街。這些分成的錢,有的會用于小區孩子獎學金,或者用做小區居民節假日聯歡等活動經費。
有的小區則是協商作為物業的補貼。如太平洋花園,小區業委會早年提出,小區公共賬目明細,可作為物業虧損的貼補。
服務武夷花園小區12年的豐澤銘湖物業,相關人員介紹,他們從未收取小區公攤費,他們每年收的電梯廣告費等,則用于小區公共設備設施維修,“我們與業委會協商,維修費超800元就由業主負責,低于800元的我們用賺的這筆錢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