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吵架就離婚 一年兩次復婚
■人物:丈夫小林,29歲;妻子小陳,25歲
■職業:均為泉州市區公務員
■復婚經歷:2013年底結婚,2014年4月離婚,5天后復婚;2014年6月再離婚,2014年9月24日再復婚;2014年10月,第三次離婚。
■故事實錄:“媽,你不要再勸了,這次我非離不可”,小伙子一臉氣憤推門而入,對著手機喊,身后跟著個一臉平靜的女子。豐澤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一眼認出這對夫妻,男的小林,29歲,女的小陳,25歲。一禮拜前,他們就來辦理離婚手續。工作人員記得,當時倆人也像這般氣鼓鼓沖進來,沒帶離婚協議書,那次被工作人員勸回去了,讓兩人冷靜下想清楚。
這次,小林“啪”把離婚協議書拍在窗口前。按程序,工作人員對二人進行調解。調解時,小陳對小林說:“這次離了,別反悔。”調解無效后,倆人拿到離婚證,這時,小林輕聲問工作人員:“現在反悔來得及嗎?我不離了。”工作人員只得說:“緩緩再來,先各自過著試試看,別把婚姻當兒戲。”
當晚吵架 次日離婚
老人家再次催生娃,小陳轉身摔門回屋,婆媳發生第一次沖突。小林回家后怪妻子脾氣大,小陳卻覺得老公應多理解自己,當晚倆人大吵一架,次日便賭氣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皮膚白皙,鼻梁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笑的時候,習慣性抿抿嘴。12月4日,見到小林時,他把手機里小陳的照片拿給海都記者看。照片里,留著披肩長發的小陳抱著一只貴賓狗,笑起來眉眼彎彎。“以前手機里全是她,但每次生氣吵架就刪幾張,現在只剩五六張了。”他低頭,露出臉上抓痕。
去年6月,小林和小陳因工作結識,年底便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小夫妻和小林的父母一起生活。公婆總念叨著什么時候生個孩子。
小陳有自己的人生規劃,生孩子不在她兩年規劃內,加上她不做家務,漸漸地,公婆對這個兒媳婦有些不滿。剛開始,她會花心思買東西討好公婆,時間一長,小陳膩煩了,提出要出去單過。
每次妻子說出去單過時,小林總算賬“房租、水電費、飯錢樣樣都要錢”,他安撫小陳,“爸媽年紀大,多體諒一下”。
今年4月,老人家再次催生娃,小陳轉身摔門回屋,婆媳發生第一次沖突。小林回家后怪妻子脾氣大,小陳卻覺得老公應多理解自己,當晚倆人大吵一架,次日便賭氣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復婚2個月后再離婚
“其實那次我沒覺得自己做錯什么,每次一吵架就說離,氣消了就想著挽回”,第一次離婚5天后,兩人復婚,可僅僅過了2個多月,兩人再次離婚
小林父母得知二人離婚后,怪兒子太沖動,親自找小陳談心,之后小林向小陳道歉。“其實那次我沒覺得自己做錯什么,每次一吵架就說離,氣消了就想著挽回”,5天后,兩人復婚。
而為了減少矛盾,他說服父母,讓他和妻子在外租房單過。雖然二人都有心理準備,但“當突然增大的生活開銷和瑣碎的家務壓下來”時,二人還有些不能適應。
妻子開始限制小林日常開銷,叮囑他日常應酬要提前報備,而他則嫌妻子對自己約束太多。一次夜里,當他帶著一身酒氣進門,妻子開始問東問西,他不耐煩了,沒幾句就吵起來。
當場,小陳就嚷著,“不過了,離吧”。“離就離”,小林順口答應,第二天酒醒,他就后悔了,但又拉不下臉認錯。這次離婚距上次復婚僅過了兩個多月。“這次離婚因為我們覺得婚后生活和婚前想的差距太大。可能彼此性格不合,想分開后各自冷靜下,我們也想好好過”。
相親23人遇到前夫再復婚
在小林的刻意安排下,當小陳與第23個相親對象見面時意外發現,站在面前的竟是前夫,他像當初熱戀時一樣重新追求小陳,每天按時接她上下班,之后兩人再度復婚
第二次離婚后,倆人因工作關系,偶爾還會見面。而下班后,各自被父母逼著安排相親。
見過幾個相親對象后,小林發現以他現有的條件,想找一個合心意的伴侶很難,小陳的優點在他心里放大。
為此,在小林的刻意安排下,當小陳與第23個相親對象見面時意外地發現,站在面前的竟是小林。他像當初熱戀時一樣,重新追求小陳,每天按時接她上下班,中午一起吃飯,周末陪她逛街。經歷那些相親對象后,小陳心里有些疲倦,遂重新接受小林。
第二次復婚前,二人各自反省缺點,并約定,今后無論怎樣吵架,誰也不能提離婚。今年9月24日,兩人再次辦理復婚。
本以為日子就這樣過下去,但一個月后,兩人第三次辦理離婚。這次他們背著父母進行,“合則來,不合則散。婚姻是倆人的事,不想家人跟著操心”。不久,小陳辭掉工作,只身前往北京。
“這些傷口是她抓的,”小林指著右臉的抓痕說,這次吵架,他動手打了她,“我總控制不住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