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警方詳解私家車6年免檢政策 五大誤區需謹慎(圖)
近日,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車檢改革18項新政,推出了私家車6年內免檢、異地檢驗、預約檢驗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私家車6年免檢政策發布以來,但部分車主仍對6年免檢新政存在一些誤讀。
為此,泉州警方就大家比較關心的一些問題進行了集中權威的答疑,并做出相關圖解,幫大家正確解讀機動車6年內免檢政策。
私家車6年免檢車型:
免檢車型
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包括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載客汽車
誤讀一:我的車已到應當檢驗的日期,為了享受9月1日實施的免檢政策,先不用去檢驗機構檢驗。
私家車6年內免檢政策誤讀一
正解: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今年9月1日實施,此前已逾期未檢驗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
在此提示廣大車主,車輛臨近檢驗日期或者逾期未檢驗的,應及時到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檢驗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違法上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誤讀二:只有今年9月1日以后新購買的私家車才能享受免檢政策,最好等到新政實施后再買車。
私家車6年內免檢政策誤讀二
正解: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車輛都享受免檢政策,您不用等到9月1日以后再購車。
按照機動車注冊登記時間(簽注在機動車行駛證上)劃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冊登記的車輛,能夠享受2次免檢;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間注冊登記的車輛,只能享受1次免檢;對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冊登記的車輛,應在9月1日前參加第二次年檢,所以不享受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