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22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莊小強 文/圖)早高峰國道遇逆行車輛,車主被驚出一身冷汗。21日上午,泉州豐澤交警接群眾舉報稱,當天上午8時46分許,其在城華南路冠亞凱旋門路段正常行駛時,一部小型轎車向他逆向駛來,且無絲毫減速,險些發生事故,希望警方查處。
行車記錄儀拍下逆行畫面
接到舉報后,豐澤交警大隊五中隊立即展開調查,并于當日中午傳喚逆向駕駛員傅某到中隊接受處理。
經了解,傅某當日想去泉州動車站,因走錯匝道誤入對向車道。經民警教育,駕駛員傅某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并寫下保證書,承諾今后遵規守法。因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傅某被警方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
車主被交警查獲
交警提醒,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如因車輛逆行發生交通事故逆行車輛負全責。逆向行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輕則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首先,容易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逆向行駛的機動車往往會阻礙正常通行的機動車路線,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其次,容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機動車“反其道而行”的行為,極易與正常通行機動車發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