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企改革步入深水區,國資監管改革的牽引作用更加凸顯。近日,市國資委出臺《泉州市國資監管提示函工作規則》,進一步推動國資監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態,加強和規范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對存在的風險和問題做好整改落實工作。
“提示函”是指市國資委在國資監管工作中提示特定所出資企業有效應對存在風險和整改問題的公文。《規則》明確,企業收到提示函后,應認真組織落實,明確相關企業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工作責任,對提示函事項進行分析研判,制訂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風險防控或整改落實工作。對于提出的風險事項,應當開展全面排查,準確評估風險涉及的范圍、影響程度等,積極應對風險,做好企業間風險隔離。市國資委將加強對各所出資企業提示函事項的監督檢查工作,跟蹤評估整改成效,切實消除風險隱患,提升國資監管效能。同時,對提示函事項整改不及時、不徹底或敷衍整改的所出資企業,進行約談、通報;對違規經營投資造成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構。
相關負責人表示,提示函的出臺,對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游離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具有積極作用。其突出了事前和事中監管,明確了市國資委將對所出資企業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風險和問題進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預防為主、警示為先;要求所出資企業針對提示函事項積極采取措施做好風險防控和整改落實工作,完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管控制度,強化內控體系有效執行,確保風險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實落地,有利于提高企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記者陳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