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10月份以來,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持續開展“酒駕天天查”行動,截至目前,共查處酒醉駕1867起。
10月25日3時許,在家中睡覺的南安英都鎮民山村村民洪某,被一聲巨大的撞擊聲驚醒。他出門查看發現,自己停放在門口的小車被撞了,車尾右邊向內凹陷了一大塊,而前方幾米處停著一輛還沒熄火的白色小車。看到此情況,洪某立即報警。接警后,英都派出所值班民警趕到現場。洪某告訴民警,他看到白色轎車的駕駛員站在車邊,但對方卻不承認撞車行為,后來,這位駕駛員也“不見”了。
民警判斷,肇事車的駕駛員可能是躲起來了。向洪某詢問了駕駛員的特征后,民警組織人員在附近展開搜尋。果然,民警在離事故發生不遠處,找到了一名趴在草叢中的男子。
原來,今年38歲的吳某在凌晨3時許,從某KTV喝了幾瓶啤酒后,開車回家經過事故地點時,因為操作失誤,撞到洪某停靠在門口的車。看到警車來了,他害怕被處罰躲了起來。經對吳某的血樣鑒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80.11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目前,吳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30日21時35分許,鯉城交警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在泰明街路段,查獲張某飲酒后駕駛無牌超標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經檢測,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目前,民警已依法對張某進行處罰。
10月30日22時6分許,張某飲酒后駕駛小型汽車,在洛江區安吉路十一中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隊萬安中隊民警查獲。經檢測,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7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目前,民警已依法對張某進行了處罰。
交警介紹,“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將組建打擊酒醉駕專項行動小組,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夜查統一行動,重點加大對酒店、飯店、KTV等涉酒場所周邊路段及國省道主要路口的巡邏管控力度。對查獲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二次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人要依法處罰并處行政拘留;對醉駕嫌疑人,要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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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被吊銷 還敢開車上路
泉州網11月4日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黃佳麗)駕駛證已經被吊銷了,還敢開車上路。昨日上午,泉州高速交警抓獲一名駕駛證吊銷期間駕車的大膽女子。
昨日9時許,泉州高速交警依托安溪東執法站正常開展執勤執法工作,一輛奔馳車因超速未達20%被民警攔截。駕駛員借口找駕駛證,在車上磨蹭半天。隨后,執勤民警將行駛證拿到執法站,交由執法站民警處理。其間,該名司機竟企圖調包,讓車上同伴冒充駕駛員。被民警識破后,她又說自己駕駛證忘帶。檢查中,民警通過警務通查詢到,該女子駕駛證為吊銷狀態。這時,該司機才承認駕駛證曾因醉駕已被交警吊銷。
經查,2019年9月11日,該名駕駛人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泉州交警查獲,當時體內的酒精含量高達141mg/100ml,已經遠遠超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達到醉駕標準,駕駛證將被吊銷,5年之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所以從駕駛證被吊銷之日起,就不允許再駕車了。據悉,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汽車,駕駛人將被罰款1500元,并處15日以下拘留。(記者黃楓 通訊員趙美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