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杭州了,我認你做妹妹,送你一只玩偶熊,幫你清空購物車……”黃某與追求對象魏某聯系,“希望能見最后一面”。魏某拉著閨蜜赴約,沒想到兩人都被黃某勒暈,還被拖到地下室藏匿。
昨日,記者從豐澤法院獲悉,該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一審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九年。
對于黃某的追求,魏某一直沒答應,這讓黃某耿耿于懷。
去年12月12日凌晨0時許,黃某酒后與魏某取得聯系,說自己要回杭州了,既然做不成男女朋友,就想認魏某做妹妹,送她一只玩偶熊,幫她清空購物車,希望能見最后一面。
魏某想了很久,又擔心不安全,特意拉上閨蜜韓某深夜赴會。
會面的地點在黃某打工的酒樓,酒樓位于豐澤區西湖邊上。雙方見面的時候已經是凌晨4點左右了。
黃某將魏某、韓某引入酒樓的一間包廂,并跟韓某說,自己要跟魏某說點私事,叫她先下樓等著。
韓某走后,黃某再次追求魏某,還是被拒絕。失去理智的黃某用雙手狠掐魏某的頸部,并使用繩子猛勒魏某的頸部,致其失去意識。過了一會,黃某發現魏某蘇醒,再次使用暴力,用力將她脖子往一側掰,致其疼痛至失去意識。
看到魏某久未下樓,韓某上樓尋找,在包廂外碰到了黃某。黃某讓她下樓等待,并尾隨至一樓,趁韓某不備,使用繩子猛勒她的頸部。直到韓某的嘴角出血且不再動彈后,黃某才將對方拖至地下室藏匿。
爾后,黃某返回包廂,發現魏某已蘇醒,就把她背到地下室,繼續用繩子勒其脖子,魏某又一次暈了過去。
魏某再次醒來,她沒看到黃某和韓某,就掙扎著到一樓,發現鐵門是關著的,又轉頭到地下室,順著排氣扇往上爬,透過鐵柵欄向門外的清潔工借手機,撥打電話報警。
那么韓某哪里去了?原來,她醒來時發現黃某已經離開,就掙扎著上樓,撞破玻璃門打車到派出所報案。隨后,魏、韓二人被送往醫院治療。
經法醫鑒定,魏某、韓某頸部被掐勒致呼吸功能障礙,出現面部皮膚出血點、球結膜出血斑等窒息征象,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二級。
黃某行兇后,盜走魏某的手機,還發微信給酒樓相關負責人,說自己殺人了。
同日11時許,公安機關在鯉城區將黃某抓獲。據查,此前,黃某在酒吧認識另一女子張某,其以幫對方保管手機為由,轉走張某支付寶賬戶內的2萬元。
經審理,法院認為,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行為還構成盜竊罪。黃某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系犯罪中止,予以減輕處罰。
近日,法院一審數罪并罰,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九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蔣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