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劉閩華 尤泳堯 文/圖)剛從4S店取新車上高速,可奇怪的是,無論怎么踩油門,車速最多只能到50碼。究其原因,竟是4S店在交付新車前忘記解鎖運輸模式。要知道在高速上超低速行駛,可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賴某向民警解釋情況
昨天下午5點半,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執勤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往三明方向龍首嶺隧道出口1公里處的應急車道上,發現了一部無牌路虎越野車。車輛未做任何布控措施,有兩個人站在車旁,對著車子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檢查什么。
民警立即靠邊停車,上前了解情況。自稱是駕駛員的男子賴某稱,這輛路虎車是他剛從晉江買來的,因為4S店幫忙辦理了臨時牌,他就從泉州南上高速。但不知為何,車輛油門都踩到底了,時速還只有50公里/小時。
“發動機響了,轉速上去了,車速就是上不去。”賴某說,不知道是不是寶貝新車出了故障,只好靠邊停車。因為車輛按鍵復雜又多,賴某也不敢瞎按,試了半天都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問題。民警在核實了其臨時號牌后,對車子是否能正常行駛進行檢查,發現這輛路虎確實無法提速。
隨后,民警用警車壓道的方式,將該車輛引導至泉州西收費站,幫助他聯系4S店到收費站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后再上路。這一查,才得知原來是4S店在賴某提車時,忘記給新車解除運輸模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高速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賴某駕駛機動車上高速,車速只有50公里/小時,屬于超低速行駛的違法行為,且其還隨意在隧道口違法停車,民警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購買新車后要及時掌握好車況再上高速,在4s店進行試車后確保車輛沒有問題才能上路駕駛。只有在高速上發生問題無法行駛時,才可將車輛臨時停在應急車道上,且要第一時間要做好布控措施,緊急情況下更要及時打11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