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整合26項事項 實現“31證合一”
近日,在“五證合一”基礎上,泉州市在全省率先進一步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實現“31證合一”。據悉,泉州市是全省首個商事制度改革的地級市,今年上半年,全市經濟戶口總量突破62萬,僅改革期間增量就達64%,泉州市也成為全省唯一一個獲得國務院“推動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時到位、落實事中事后監管等相關政策措施社會反映良好的市、縣(市、區)”表彰的城市。
新整合26項事項+“五證合一”
今年4月,泉州市著手研究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工作,借鑒之前在全省率先推行的“三證合一”、“五證合一”改革的成功經驗,先行開展了“多證合一”改革調研工作,收集了國內17個改革先行試點區域的做法,梳理了泉州市市、區兩級67個部門累計1055個權力事項,全市58個部門參與到改革中來,最終確定了涉及12個部門的26個涉企證照事項作為第一批納入“多證合一”改革的事項。
這些事項按行業分,涉及所有行業的1項、文化旅游業的3項、外資外貿行業的6項、交通運輸行業的6項、安防行業的2項、其他8項(詳見表格),這些事項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一起,與工商營業執照合并辦理,合計是31項合一。
一套材料 一表登記 一窗受理
“多證合一”繼續采用原“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五證合一”改革相同。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臺與部門共享,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公示。企業不再另行到相關部門的服務窗口重復辦理“多證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證照事項。
此次“多證合一”改革,個性化信息采集原則上以我省“五證合一”改革已定的共享數據指標項為標準,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單位和申請人重復提供,凡是應由行政機關及相關機構調查核實的,由部門自行核實,實現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檔管理”,申請材料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由申請人負責。確屬必要的個性化信息由相關部門在事中事后監管或企業第一次辦理業務時補充采集。
“多證合一”改革,通過證照整合實現環節簡化、程序便利、效能提高,進一步減輕了企業的負擔。但證照整合并不是取消監管或改變部門監管職責,各部門將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強化部門主動監管,明確監管責任。(記者 羅倩雯 通訊員 蘇曉暉 彭健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