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蔡襄杯”福建省中小學生書法大賽初評、復評工作已經結束。根據參賽要求和送評作品數量,按照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認真評審,從全省各地送評的近6000件參賽作品中,評出小學一組80名、小學二組235名、初中組60名、高中組25名入圍現場書寫決賽。經研究,決定于8月21日在洛江區舉行現場書寫決賽。
一、時間地點
1.報到時間:2017年8月20日(星期日)下午14:00—20:00
2.比賽時間:8月21日(星期一)上午8:00進場,書寫時間8:30—9:30(60分鐘),約在上午11時公布比賽結果。
3.比賽地點:金威假日酒店國際會議廳
4.返程時間:8月21日(星期一)午后
二、書寫要求
1.書寫內容:可書寫原送評作品的內容,也可書寫符合大賽主題的家訓內容,要求正文書寫不少于14字,不得出現錯別字,不得繁簡混用。
2.書寫形式:作品書體不限,要求書寫的作品較完整,須落款,盡量加蓋印章,作品大小不得超過四尺整張,統一豎式書寫。
三、參賽要求
1.參賽者須由家長或指導教師陪同,以確保出行安全。
2.參賽者須自帶毛筆、紙張(限2張,報到時請加蓋組委會印章方有效)及必需的書寫工具,硯臺、墨汁、毛氈由組委會提供(也可自帶)。
3.參賽者須持參賽證進入書寫現場,遲到30分鐘者不得進場書寫。凡參賽者均不得攜帶字帖(含復印件)、習作進場,一經發現攜帶進場,取消參賽資格。
4.自行解決交通、食宿問題,費用自理。請家長和指導教師及早做好安排,以免影響參賽。
5.原則上要求參賽者須在20日下午報到 ,便于熟悉賽場、領取參賽證、參賽須知和紀念品等 。本地和就近的參賽者可在比賽當日報到,但必須在書寫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6.參賽者及家長、指導教師須遵守比賽時間、賽場紀律,服從現場指揮和管理。
四、獎項設置
1.小學一組:特等獎4名;一等獎12名;二等獎24名,三等獎40名。
2.小學二組:特等獎12名;一等獎35名;二等獎70名,三等獎118名。
3.初中組:特等獎4名;一等獎12名;二等獎24名,三等獎40名。
4.高中組:特等獎2名;一等獎4名;二等獎7名,三等獎12名。
凡入圍并到場參加現場書寫決賽的參賽者至少獲三等獎,未到場參加現場書寫決賽的入圍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現場評審
1.本屆大賽現場書寫將邀請著名的書法家、書法教育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現場評審工作。
2.現場評審將采取現場評獎、現場公布的方式進行。
3.評審結束后,將邀請總評委對現場書寫情況進行點評。
六、其他事項
1.大賽組委會不收取任何參賽費用,謹防上當受騙。
2.對現場書寫有不明事項,可撥打武老師電話(18106069516),王老師電話(18016722666)了解咨詢。
3.比賽場地金威假日酒店位于洛江區萬安杏宅航空旅游城,咨詢電話:0595—226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