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節即將到來,群眾物資采購需求旺盛,為進一步強化商超、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日前,鯉城區出臺《今冬明春和春節期間商超、集貿市場新冠疫情防控實施細則(試行)》,對轄區商超、集貿市場等經營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體要求,并明確懲戒措施。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經營場所負責人給予告誡一次。經三次告誡后仍未整改的,對相關經營場所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
1、未開展員工信息采集工作;
2、未儲備適量的口罩、手套、測溫儀、消毒劑等防疫物資;
3、未設置體溫異常留觀(測)區(隔離室)等應急區域;
4、未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健康碼圖識或測量體溫或驗證八閩健康碼(對于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其健康碼可采取憑有效身份證登記、親友代辦、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
5、督導檢查時,若發現入口處消費者未佩戴(未正確佩戴)口罩進入經營場所或經營場所內5名以上人員未佩戴(未正確佩戴)口罩;
6、未建立每日體溫登記等員工健康監測制度;
7、經營場所的公用洗手間每日清潔消毒少于3次或門把手、水龍頭、開關每兩小時清潔消毒少于1次,或者對經常接觸的公共用品和設施(如存儲柜、電梯按鈕、扶梯、扶手、垃圾桶等),每日清潔消毒少于3次;
8、熟食區從業人員未著工作服、戴工作帽和手套上崗,或者生鮮宰殺等特殊區從業人員未著工作服、戴防水圍裙和橡膠手套等;
9、商超付款結賬處未設置“一米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經營場所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
1、未制定或未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等相關制度;
2、未開展疫情防控培訓或應急演練,或者員工不熟悉責任分工、環境衛生、個人防護、異常情況處置、人員疏散等工作要求。
三、經兩次通報批評后仍未整改的,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經營場所采取停業整頓等措施。
據了解,目前,鯉城轄區共有新天城市廣場、開元盛世廣場和泉州印象匯等3家大型商業綜合體;中閩百匯新華店、中閩百匯涂門店、大潤發鯉城店、大潤發溫陵店、沃爾瑪江濱店、沃爾瑪筍江店、友誼超市等7家大型超市;東菜市場、西菜市場、南菜市場、北菜市場、中渼菜市場石崎店、金山菜市場、龍宮菜市場、新門菜市場、新中市場等9家集貿市場。
下一步,鯉城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通過明察暗訪、實地走訪、查閱記錄等方式,對區域內大型商超、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防控要求落實到位。(李淑媚/文 賴良德/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