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年度泉州市職工醫療互助方案(參保期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正式出臺,10月1日起實施。新方案提高了繳費標準和保障水平,并且增加了重大疾病補助,為職工切實提高更好的醫療保障水平。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實施辦法,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職工醫療互助機制,推動泉州市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可持續發展,泉州市職工醫療互助中心專門委托專業機構對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實施方案進行優化,確保泉州市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得以健康運轉。重要調整變化如下:
一是提高繳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類職工每人每期繳交金額由60元提至100元,非公企業類每人每期繳交金額由36元提至48元。
二是提高補助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類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報銷比例由50%提至60%,每期最高補助限額由7萬元提高至8萬元,非公企業類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報銷比例由45%提至50%,每期最高補助限額由4萬元提高至5萬元;慰問金最高補助金額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非公企業類住院津貼由每日30元提高至50元,最高不超過30天。
三是增加重大疾病補助。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類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職工,初次罹患重疾且當年住院費用總額扣除統籌部分達到10萬元的另獲10000元補助(與省總大病不同之處:限初次患病,患重大疾病,累計費用含全自費)。
據悉,泉州市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自2006年開展,11年來已累計組織參加單位5.6萬個,總參加人次達529.8萬,總歸集互助金2.42億元。累計補助10.58萬人次,補助金額1.79億元。泉州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后,職工醫療互助將更好地發揮基本醫療保險的有益補充作用,有效減輕職工醫療負擔,成為泉州市工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幫扶工作品牌。(記者 黃藝芬 吳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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