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往來港澳地區要辦理探親簽注怎么辦?閩南小編問您找到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簽注辦理須知以及所需材料,方便大家辦理港澳通行探親簽注。
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探親簽注
項目類別 審批
辦理依據
《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范》《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辦理條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業的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
申報材料
1、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2、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直邊正面免冠2寸彩色半身證件照片(詳見“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證件相片標準”)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一份。
3、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身份證明或者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就業證明的復印件:(1)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被探望親屬在香港就學、就業,提交被探望親屬的中國護照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復印件、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就業、就學進入許可等證明復印件;被探望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復印件。
4、交驗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等能夠證實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或者由國家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的組織或人事部門或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或者提供公證書原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親屬的,1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5、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只受理經本人提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1)未滿16周歲兒童,可以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 (2)已滿60周歲老人,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 (3)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赴港澳地區探親的,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6、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7、國家工作人員請索取《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須知》,并按規定提交政審意見。
辦理流程 前臺受理---后臺補錄---審核審批---簽發。
數量限制 一本
辦理期限 新證申請:15個工作日 ;簽注申請:1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及依據
1.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計價格[2002]1097號);
2.短期三個月多次有效簽注,100元/項次(計價格[2002]1097號);
3.一次有效簽注,20元/項次(計價格[2002]1097號);
受理部門 各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受理地址 各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受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正常辦公時間(節假日休息)
聯系方式 各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聯系人 各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監督投訴 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0595-2218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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