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通關時應選擇正確通道
在海關監管場所,海關設置 “申報通道”和“無申報通道”。
1、進出境旅客沒有攜帶應向海關申報物品的,無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可選擇“無申報通道”(又稱“綠色通道”)通關。
2、除海關免于監管的人員以及隨同成人旅行的16周歲以下旅客以外,進出境旅客攜帶有應向海關申報物品的,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并選擇“申報通道”(又稱“紅色通道”)通關。有不明規定的旅客應主動選擇“申報通道”通關并到海關申報柜臺進行書面申報,其它任何形式或在其它任何時間、地點所做出的申報形式海關均不視為有效申報。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給予外交、禮遇簽證的進出境旅客,通關時應主動向海關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海關予以免驗禮遇。
二、旅客需向海關申報的物品范圍
基本原則:個人攜帶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此范圍的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
進境需向海關申報物品:
進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
(1) 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血液制品;
(2) 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 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 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物品;
(4) 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5) 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6) 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7) 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出境需向海關申報物品:
出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
(1) 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重金屬;
(2) 居民旅客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
(3) 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4) 貨物、貨樣、廣告品;
(5) 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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