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指南:
事項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fā)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
審批類別 | 其他 |
法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fā)管理工作規(guī)范》第十六條:申請人因國籍沖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由其居住地設區(qū)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審批簽發(fā)并制作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第十七條: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遺失、損毀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fā)的定居類進入許可申請赴香港定居的,由設區(qū)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審批簽發(fā)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第十九條:大陸居民赴臺灣期間,因所持證件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的,以及在臺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返回大陸的,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為其簽發(fā)一次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 《護照法》 第二十四條 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游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fā)管理工作規(guī)范》(公境出【2007】2223號) 第十六條第一款 申請人因國籍沖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由其居住地設區(qū)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審批簽發(fā)并制作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 第十七條第一款 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區(qū)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審批簽發(fā)三個月一次出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 第十九條 大陸居民赴臺灣期間,因所持證件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沒有有效證件無法入境的,以及在臺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返回大陸的,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為其簽發(fā)一次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單頁)… |
辦理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fā)管理工作規(guī)范》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1、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遺失、損毀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門;2、內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fā)的定居類進入許可申請赴香港定居的;3、國籍沖突;4、大陸居民所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在臺灣逾期、遺失、損毀等情形以及在臺灣出生的大陸居民子女返回大陸。 |
數量限制 | 按需申請,一本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 |
申報材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fā)管理工作規(guī)范》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1、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fā)的定居類進入許可、申請表;2、申請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申請表。3、填寫完整且含申請人近照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和免冠照片一張,以及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因國籍沖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的,需提交外國護照及復印件,申請人有效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收繳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4、與申請事由相關的材料。 |
事項收費 | 出入境通行證:一次20元/證,多次100元/證,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3〕價費字164號 |
相關表格 | 請至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領取或登錄泉州公安公眾服務網www.fjqz110.gov.cn下載 |
辦理機關 | 泉州市公安局 |
責任部門 | 出入境管理支隊 |
辦公地址 | 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泉秀路766號,景都大酒店旁) |
辦公時間 |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聯(lián)系電話 | 22180147 |
監(jiān)督部門電話 | 28281383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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