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16日訊 前日上午,泉州惠安縣公安局專案組民警來到泉港,分別在泉港區一酒樓和后龍鎮一民宅內,將涉嫌搶劫的林某明和郭某燦抓獲,至此,惠安城關“6·24”搶劫案成功告破。
據悉,林某明今年25歲,泉港南埔鎮人,曾于2012年年初犯飛車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刑滿釋放后,在泉港區一酒店當服務員。而郭某燦33歲,泉港峰尾鎮人,是摩的工。
經審訊,2人對于搶劫陳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人稱,6月23日傍晚,因經濟拮據才合謀到惠安搶劫,當晚便從泉港騎摩托車到惠安城關。6月24日凌晨0時許,2人駛經東南大街,看見陳某挎包獨自行走,且街上人員較少,就從后面靠近,并強行搶走陳某挎包。
當時陳某挎包內,共有2000多元現金和2部手機,總價值約1萬元。前晚,因涉嫌犯搶劫罪,林某明和郭某燦已被惠安警方刑拘。(海都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陳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