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泉州市民張女士致電反映,她家的房屋墻體出現多處裂痕,房地產開發商卻不予處理,如今全家人都不敢入住新房子。
房屋內墻體開裂明顯 (張女士 供圖)
張女士是惠安縣崇武鎮半月灣度假村尚海洋房3號樓A梯的業主,這套房子是張女士及家人用來度假的,平時較少居住。據了解,房子是2012年11月份交的房,2013年9月份著手裝修,2015年7月份正式入住,但在2015年底,張女士卻發現房屋內的墻體出現裂痕。
“剛開始裂痕不是很大,我們也不大重視,可如今裂縫越來越嚴重了,我們都不敢住了。”張女士說。不僅張女士家出現這種情況,小區內還有八九戶人家也表示家中的墻體開裂,有的更為嚴重,甚至出現外墻滲水的現象。
今年7月,張女士將該情況反映到惠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局,當時該局工作人員曾到現場查看,并讓開發商給予處理,卻一直沒有動靜。10月份,張女士再次致電惠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局反映,卻被告知,開發商說是房屋已經過了保修期,不給處理了。
昨天,記者致電惠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局。據該局辦公室的盧先生說,今年8月份,他們收到市民的投訴后,局里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就到現場查看,發現房屋確實存在一些裂痕。因為裝修、裝飾都有法律明文規定的保修期,如果按照張女士當時投訴的時間節點來看,確實是過了保修期。但張女士強調說裂痕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出現,所以在時間節點上就存在爭議。該局當時有讓張女士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裂痕確實是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但張女士至今沒有提供。
盧先生說,他們會再次致電張女士反饋此事,如果張女士提供的證據能證明確實是在保修期內就出現裂痕的話,那么開發商就有義務進行維修;如果確實已經過了保修期,那么他們也會盡量幫忙協調。(記者柯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