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3日訊 (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陳德江) 昨晚8點多,一個30多歲的婦女板著臉走進山霞派出所值班大廳,其身后不遠處跟著一個小男孩,耷拉著頭。“警察同志,我帶我兒子過來自首,他今天下午偷了輛自行車。”
該女子劉某,是惠安山霞鎮山霞村人,值班民警隨即上前了解情況。原來,被女子帶過來的小孩小志(化名)今年11歲,是一名六年級學生。
原來,小志一直很喜歡自行車,也曾多次向其父母討要,但考慮到小志尚小,為安全考慮,父母表示打算等他12周歲后才給他買。
只是,昨天晚上6點多,小志卻騎了輛自行車回家。劉某見狀詢問,小志才說是偷騎回來的。
沒多久,小志的父親陳先生也趕到派出所。原來,陳先生前幾年與前妻離婚,后再婚后,小志就開始有點自閉,平時在家跟家人溝通都不多,他也為教育孩子的事,費勁了腦筋。
了解到這個情況,民警隨即將小志領到一旁,但如何詢問,小志就是不開口。無奈之下,民警想出一個辦法,拿出一張空白紙,讓小志自己把情況寫下來。之前默不作聲的小志,接過了紙,才開始寫了起來。
原來,小志昨天下午和小伙伴出門玩耍,在路邊看到一輛自行車沒有上鎖。因為一直沒有自己的自行車,小志便騎上去練習,后來沒玩夠,就索性將車子騎回家。
見狀,民警也告訴小志,這種行為就是盜竊,是違反法律行為,要其認清錯誤馬上改正,小志也默默地點點頭。最后,在家長的陪同下,民警領著小志將自行車還回原處。陳先生夫婦也表示,今后將多與小志溝通,慢慢解開其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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