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豐澤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逢生主持召開區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蔡寧波、黃文耀、李鋒釩,區人大常委會委員參加。區人大常委會一級調研員林世川、區政府副區長顏志平,區法院院長莊能宗、區檢察院檢察長林志銘和區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部分區人大代表等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黃加福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東海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清源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陳培養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臨海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黃雙陽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北峰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郭漢清同志的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林良星同志的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東海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黃丁山同志的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城東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鄭德勝同志的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北峰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張璟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科學技術局局長;
黃建南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商務局局長;
汪全城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統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
陳景博同志的泉州市豐澤區商務局局長職務;
王集華同志的泉州市豐澤區統計局局長職務。
任命徐翰毅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東湖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任命黃婷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盧玉婷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金融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張慧穎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免去其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職務;
任命吳靜華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任命黃三鑫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任命梁超毅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東湖人民法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二庭(金融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盧書琪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東海人民法庭庭長;
任命郭錫鋒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簡易案件審判庭庭長;
任命曾毓群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免去其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蔡海榕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金融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東湖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李靜婉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職務;
任命鄭丹紅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東海人民法庭副庭長;
任命呂千虹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東湖人民法庭副庭長;
任命謝燕玉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
任命陳明耀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潘榮鋒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東海人民法庭副庭長;
任命連博影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謝朝暉同志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簡易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張麗娥同志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東海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免去李麗瓊同志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吳新竹同志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張亮同志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簡易案件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任命陳棟偉同志為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會上,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逢生向新任職人員頒發任命書。新任職人員向憲法莊嚴宣誓。
對新任職人員,會議要求,一要增強政治意識,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的政治任務,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要增強服務意識,系統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業務知識,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認真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主動擔當作為,切實提升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為豐澤的經濟社會發展多作貢獻;三要增強依法意識,始終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崇敬之心,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嚴格執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依法依規做好各方面工作;四要增強廉潔意識,真正做一名廉潔奉公的國家工作人員。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泉州市豐澤區人大常委會2025年工作要點;聽取和審議了關于2024年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的報告;決定批準區政府關于2025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收支及預算調整方案;決定接受郭漢清、林良星、張璟等同志辭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區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來源:豐澤區人大辦